土地被認為是寶貴的資產,在老撾社會需求很大,因此,經常有與土地有關的剝削案例,例如重複的土地所有權。萬象首都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部長Bountham Phutthavong先生在2019年7月24日至26日萬象首都第一屆立法會議第七屆常會上解釋了重複土地所有權的原因:
1由於缺乏政治教育,對負責人員的職責執行情況進行的監督和檢查不力,導致濫用權利,職責或職務以謀取私利的概念,而群體則成為原因不鼓勵進行土地管理,例如土地糾紛。
過去,有許多類型的證明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的文件,例如土地使用證,土地圖,土地聲明,土地稅單和農業土地普查證,從而使人們了解不需要土地所有權。
3一些技術人員和鄉村人員仍然按照嚴格的土地所有權的7個步驟低估了調查程序和程序的執行
4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通過欺騙或串謀與村長,土地官簽發土地所有權而故意違反了法律。
5有些相關官員不負責任或有意違反法律,與客戶或串謀串謀與土地官員串謀製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土地文件以發行土地所有權。
6在獲得非正式貸款時,在簽署抵押協議的同時,會出具確認土地轉讓給房東(轉讓)的文件。
7名技術人員仍然不接受導致疏忽大意解決問題的缺點,認真對待。
8當世行收到土地抵押貸款時,很多情況下土地沒有在土地管理局登記,這使世行無法監視和檢查土地所有權的變動或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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