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年道路拒絕補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人
一位官員昨日對萬像人民委員會說,萬像在450年路的其餘167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仍拒絕接受為他們損失的土地而付出的補償,這筆土地損失了1.04億美元的公路。
政府批准建設這條20.3公里的公路,該公路於2010年完工,以紀念萬象成為老撾首都450週年。公路將Xaythany區的Dongdok交通燈連接到Hadxaifong區的Dongphosy村。
為了給這條道路籌措資金,沿該路線兩邊的50米長的土地預留了超過100萬平方米的土地用於出售,以籌集必要的資金。
Bounlap Soutthavong先生在大會進行中告訴大會,已經向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賠償,該委員會負責解決土地問題。
他補充說,該委員會已經為369塊土地授予了超過774億基普的補償。
但是,即使當局已發布了幾條通知,要求剩餘的167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仍未要求其償還欠款。支付賠償金的截止日期已經過去。
鑑於其餘所有者沒有合作,Bounlap先生建議撤銷167塊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並發行新的土地所有權,以便可以出售土地使用權以籌集資金。
他說,涉及的大多數人都不是原始所有者,因為他們是從原始所有者那裡購買土地的,目的是轉售土地並牟利。由於購買是在發布禁止土地和任何建築的法規發布後進行的,因此宣布了450 Year Road的建設,這意味著雙方違反了該法規。
但是,Bounlap先生建議即使剩餘期限已過,也要為其餘土地支付賠償。
此外,他建議根據2008年發布的第66號總理決定,在450年道路上收取運輸費。
補償支出為每平方米15,000 kip至500,000 kip,外加土地價值的30%。土地使用權的原始所有者在回購土地使用權時享有優先權,但必須支付政府決定的金額。
該金額是由政府在450年公路建成後計算得出的,價格從每平方米120美元到150美元不等。
已為支付了補償金的土地簽發了新的業權契據,這些業權契據已分給老撾人民銀行,以部分償還借錢修建道路的開發商欠下的貸款和利息。
該項目開發商仍欠中央銀行超過2000萬美元(含利息)。
萬象市長SinlavongKhoutphaythoune博士告訴理事會,建設450年公路對萬象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緩解交通擁堵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 Vientiane Times
照片: Lao GMS Map
經過 laotiantimes.
(2017年1月11日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