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有望推動CLM發展

 

私營公司一直積極發展柬埔寨,老撾和緬甸(CLM)的經濟特區,從而減輕了公共資源的負擔並提高了管理這些空間的效率。

經濟特區還向投資者提供稅收優惠和監管待遇,以及在一個國家的地理區域內提供更好的連通性的機會。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說法,老撾實行了由政府主導和由私人主導的經濟特區發展戰略,由政府完全負責Savan-Seno和Thakhek經濟特區的發展。

老撾政府還與中國公司合作開發金三角經濟特區,萬象工業貿易區和Xaysettha開發區。其他五個經濟特區的開發完全交給了老撾或外國公司,它們已獲得了長期租賃。

根據經合組織最近發布的《 2016年東南亞,中國和印度經濟展望》報告,老撾自2003年以來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十個經濟特區,每一個都吸引了5000萬至16億美元的投資。東盟-國際清算銀行在萬象舉行的會議。

經濟特區歷史悠久,但作為吸引投資的一種方式,在1970年代和80年代在亞洲特別流行。儘管這些區域可能代表著更廣泛的改革以放寬和改善商業環境的第二好的選擇,但經濟特區在政治上可能更可行。

它們為逐步改革提供了試驗依據,可用於促進集群化和規模經濟,包括提供基礎設施和服務。

CLM國家正在採取步驟建立更多的經濟特區,以促進增長和促進經濟多樣化。

這些區域是在專門設計的法律框架下建立的。向經濟特區的投資者提供稅收減免以及其他財務和監管激勵措施。

自從2005年正式引入柬埔寨以來,已經批准了15個經濟特區。在緬甸,除了19個現有工業區和另外七個正在開發中的地區之外,還在Tanintharyi地區的Dawei建立了3個較大的經濟特區。若開邦Kyauk Phyu;和仰光附近的提拉瓦(Thilawa)。

柬埔寨的經濟特區是由私人公司開發的,其提議已由柬埔寨經濟特區委員會和柬埔寨發展委員會審查。

緬甸的經濟特區同樣由政府和私人公司開發。大威和皎漂地區分別由意大利-泰國合資企業和新加坡領導的聯盟開發,而蒂拉瓦經濟特區則由緬甸和日本政府聯合開發。

經濟特區政策的良好做法包括:平等對待外國和當地投資者;以及為迎合國內市場和以對國內市場公平的方式向國內供應商採購的規定;公開獲取福利的資格;符合國際規範的勞工政策;透明,公平的私有區開發。

成功的經濟特區可以吸引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儘管無論採取何種投資激勵措施都可能會損失一些潛在的政府收入。

通過吸引外國公司進入新部門,這些區域還可以用來幫助提高工人的技能和發展水平。

理想情況下,可以證明在經濟特區成功的策略可以應用到該國其他地區,儘管可能需要進行調整(尤其是對稅收和財政激勵措施進行調整),以確保這些政策不會給政府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資料來源:經合組織

時報記者
(最新更新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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